二级建造师考试的合格标准通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根据当年的考试情况确定。合格标准一般不超过各个科目总分的60%,即卷面总分的60%。
青海省: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48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4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专业:47分
其他专业均为50分
陕西省:均为60分
海南省:公共科目均为60%
云南省:均为试卷满分的60%
辽宁省:均为50分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年份而有所不同,具体的合格标准需要以当地人事考试院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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