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当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需要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学习结束后,车辆管理所将在20日内安排考试。
考试合格:记分清除,发还驾驶证。
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或考试:驾驶证将公告停止使用。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法规的更新而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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