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中的“三国法”通常指的是《国际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三门科目。这三门科目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占有相当比重,通常约占总分的40%左右。
《国际法》:涉及国际法的基本理论、主体、国家责任、海洋法、空间法、环境法、国际居民、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条约法等。
《国际私法》:关注基本理论、法律适用以及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
《国际经济法》:可能包括国际贸易法、投资法等内容,但具体范围可能因考试年度和具体大纲而异。
这些科目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需的国际法知识和能力,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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