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和相关法律规定,以下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这些考试中替考会受到刑罚:
1. 高考
2. 司法考试
3. 会计师考试
4. 公务员考试
5. 医师资格考试
6. 教师资格
7.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8. 其他同等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请注意,英语四六级等由部门规章或文件设立的考试不在“替考罪”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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