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考试的规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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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考试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入场时间:

考生应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

迟到与离场:

考试开始后5分钟内不允许考生再入场,开考后一小时内和考试结束前10分钟内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携带物品:

考生只准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软橡皮、不带汉字储存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书籍、笔记、纸张、报刊、涂改液等物品,考试过程中也不得借用文具和计算器等物品。

电子设备:

严禁将电子记事本、带汉字储存功能的计算器、寻呼机、手机或其他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

填写信息:

考生应在试卷或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不得超过装订线,并且不得作任何标记。

答题工具:

答题时,考生应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标准化考试使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不能用刀片刮擦。

考场纪律: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保持考场安静,不得交头接耳、窥视他人答案、交换试卷等。

交卷与离场:

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考试周期:

一级建造师考试以2年为一个周期,考生需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方可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请确保遵守上述规则,以免影响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