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考试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入场时间:
考生应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
迟到与离场:
考试开始后5分钟内不允许考生再入场,开考后一小时内和考试结束前10分钟内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携带物品:
考生只准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软橡皮、不带汉字储存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书籍、笔记、纸张、报刊、涂改液等物品,考试过程中也不得借用文具和计算器等物品。
电子设备:
严禁将电子记事本、带汉字储存功能的计算器、寻呼机、手机或其他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
填写信息:
考生应在试卷或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不得超过装订线,并且不得作任何标记。
答题工具:
答题时,考生应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标准化考试使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不能用刀片刮擦。
考场纪律: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保持考场安静,不得交头接耳、窥视他人答案、交换试卷等。
交卷与离场:
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考试周期:
一级建造师考试以2年为一个周期,考生需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方可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请确保遵守上述规则,以免影响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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