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考试院是 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国各类教育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 制定和实施考试政策,监督和管理考试的组织和执行,评估和报告考试结果。
2. 承担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的本专科入学统考的命题、评卷、成绩统计分析与评价工作。
3. 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高考、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计划、命题、报名、组考、评分、登分、成绩发放及审核、颁发单科考试结业证和毕业证书及其他多项综合考试的考试业务工作。
4. 负责各类教育招生统一考试和相关社会考试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包括高考、中考、小升初、职业资格考试等。
5. 制定和修订各类考试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及对考试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为教育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6. 行使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教育部《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所赋予的职责。
教育考试院不是领导机关,而是职能机关,负责具体执行教育部门的决策和管理工作。例如,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是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和相关的社会考试工作。
综上所述,教育考试院是教育部直属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国各类教育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旨在确保教育公平和质量,保护学生的权利和利益,促进教育创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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